业务范围



《消防法》明文规定:

《消防法》明文规定,消防工程的设计必须由具有消防专项设计资质的公司来完成,而且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消防工程,消防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消防施工须由专业消防施工资质来施工,施工完工后,应报消防机构验收。

◆1、我司具备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质

◆2、我司拥有专业消防设计工程师

◆3、高规格CAD制图能力

◆4、拥有设计报审专用章

◆5、可承接新建、扩建、改建以及装修项目中的消防设计,装修设计业务

◆6、可办理消防设计审批、设计备案等消防手续

◆7、设计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检系统、消防排烟系统在满足消防规范的同时,先进性、实用性、节约性于一体,全方位满足客户的要求。

我们的承诺:

◆1、有针对性的为您制定确实可行的消防技术方案(包括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

◆2、针对您现有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在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为您节约工程开支;

◆3、为您提供专业消防图纸设计;

◆4、为您提供专业装饰工程平面图、效果图设计;

◆5、代客户出具符合消防局认可的设计图,出蓝图、盖章;

◆6、为您代办客户申报消防提供统一的GIP格式消防报审软件;

◆7、为您代办客户进行消防工程的预算以及标书的编制;

◆8、为您代办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开业安全检查等;

◆9、为您代办消防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消防工程出具施工方案以及验收;

◆10、为您代办消防第三方强制检测、年检;